银行抵押贷款房产证什么时候拿回来
导读:
在生活中,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可以用房产证作为抵押物的,偿清贷款后就可以拿回房产证了。那么银行抵押贷款房产证什么时候拿回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按揭贷款房产证什么时候拿
1、按揭买房子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合同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现房购房人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2、按揭买房子的房产证取得时间,则首先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房产证的办理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需要查看合同内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超出合同规定的办理时间,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3、按揭房无论是现房或者是期房,又或是哪种付款方式,都是可以有房产证的。
可以拿回来。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按照规定,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所以,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
抵押房屋办理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房产证是作他项权登记,进行登记后由抵押人收执。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总而言之,当贷款人偿清贷款后就可以前往银行拿回房产证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银行抵押贷款房产证什么时候拿回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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