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用给老人赡养费
导读:
我们都知道,每个成年子女都必须赡养老人,但是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是不需要给赡养费的,比如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那么您知道什么情况下不用给老人赡养费?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有哪些情形可以免除给付赡养费义务?出现下面3种情况的时候可以不付赡养费:
(一)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三)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老人多大年龄子女应该给赡养费法律没有规定,因为给付赡养费不是以年龄判断,而是具体应当根据父母和子女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定,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且有经济收入,而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时候,子女应当开始赡养父母。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于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二)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三)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
(四)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总而言之,如果成年子女本身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困难的,或者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的,不需要给赡养费。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情况下不用给老人赡养费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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