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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下落不明,我该找谁还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0 09:43:55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债权债务关系,很多时候债务人可能会出现下落不明等情况,那么你知道债务人下落不明,我该找谁还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债权债务关系,很多时候债务人可能会出现下落不明等情况,那么你知道债务人下落不明,我该找谁还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我该找谁还钱?

  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不得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债务人下落不明属于履行债务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还可以起诉吗?

  如果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供债务凭证、债务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债权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债务人,若无法联系上债务人,法院可能采取的措施有几种情况。如果债权人提供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法院则应直接判决;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不够清楚的话,法院可能会向债务人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债务人还不出现的,再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

  三、债务人失踪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

  (一)刊登公告,延长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除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外,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因为根据《民法典总则》(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如遭遇自然灾害等)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

  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其实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些欠钱的人还是比较要脸面的,不希望被别人指指点点说不讲信用,当他看到这样的消息没准儿就把钱给还了。

  (二)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三)有配偶的,可以要求配偶偿还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四)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我该找谁还钱?的相关知识,针对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可以找保证人代为清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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