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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权和发表权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4 07:53: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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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知识产权是我们智力开发的成果,在知识产权当中是有着多种不同的权利类型的,其中就是有着发行权以及发表权的,这两种权利虽然看起来十分的类似,但是其区别还是十分大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发行权和发表权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是我们智力开发的成果,在知识产权当中是有着多种不同的权利类型的,其中就是有着发行权以及发表权的,这两种权利虽然看起来十分的类似,但是其区别还是十分大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发行权和发表权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发行权和发表权的区别

  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只能为作者享有;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

  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界定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各国立法中关于发表一词的用法包括“披露”、“发表”、“决定发表”、“向公众提供”、“传播”、“告知”等,是指作品已经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悉作品的内容。至于公众是否实际知悉或关注被公开的作品,则无关作品是否发表。

  发表权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司法实践中,尽管作者未将作品公之于众,但有下列情形的,推定作者同意发表其作品:

  (一)著作财产权转移应当推定作者已经行使了发表权。发表权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和其他著作财产权的任何一种一起行使。

  (二)作者许可他人使用其未发表的作品,

  (三)作者将其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享有展览权,展览行为必然附带发表,所以推定已经行使了发表权)

  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于作者的性质,不能转让和继承。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这种规定的言外之意显然是,凡作者明确表示不准发表的作品,作者去世后的著作财产权保护存续期间,他人不应违背作者意志发表;作者生前对作品发表与否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推定其同意发表,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在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内行使。作为一种著作人身权,发表权有保护期的限制。

  发行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上的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便是采纳了发行权的狭义概念。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6项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广义上的发行权概念在狭义发行权概念的基础上还包括了出租、出借等权利,其是指权利人通过销售或其他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或者通过出租、租借、借阅等方式,将作品的复制件或原件提供给公众的权利。

  二、发表权

  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界定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各国立法中关于发表一词的用法包括“披露”、“发表”、“决定发表”、“向公众提供”、“传播”、“告知”等,是指作品已经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悉作品的内容。至于公众是否实际知悉或关注被公开的作品,则无关作品是否发表。

  发表权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司法实践中,尽管作者未将作品公之于众,但有下列情形的,推定作者同意发表其作品:

  (一)著作财产权转移应当推定作者已经行使了发表权。发表权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和其他著作财产权的任何一种一起行使。

  (二)作者许可他人使用其未发表的作品,

  (三)作者将其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享有展览权,展览行为必然附带发表,所以推定已经行使了发表权)

  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于作者的性质,不能转让和继承。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这种规定的言外之意显然是,凡作者明确表示不准发表的作品,作者去世后的著作财产权保护存续期间,他人不应违背作者意志发表;作者生前对作品发表与否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推定其同意发表,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在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内行使。

  作为一种著作人身权,发表权有保护期的限制。

  三、发行权

  发行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上的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便是采纳了发行权的狭义概念。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6项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广义上的发行权概念在狭义发行权概念的基础上还包括了出租、出借等权利,其是指权利人通过销售或其他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或者通过出租、租借、借阅等方式,将作品的复制件或原件提供给公众的权利。

  知识产权中有着发行权以及发表权,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发行权和发表权的区别以及两者有什么关系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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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法律角度看,发表权和发行权在著作权中各自独立但相互关联。发表权是作品公之于众的前提,而发行权则是作品实现经济价值的重要方式。两者共同构成了著作权保护的核心内容,确保了作者对其作品的全面控制和收益。
  • 对于发表权和发行权的处理方式,通常包括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自我保护三种途径。司法保护是通过法院诉讼来维护权益;行政保护则是依靠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自我保护则是作者自己采取措施防止侵权。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维权成本等因素。
  • 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发表权一般是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一次性权利,而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重复性权利。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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