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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独生子女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1 01:47:43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往往都是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要求,那么你知道补办独生子女证在哪个部门办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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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办独生子女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补办独生子女证到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去补办,其应当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予以发新证。

  

补办独生子女证

  二、独生子女证是什么

  第八条 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者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光荣证》:

  (一)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过一个子女的;

  (二)生育或者依法收养的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合法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曾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再婚后经批准再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该夫妻离婚后,只在本次婚姻中生育或者收养过一个子女的一方,可以办理《光荣证》;曾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一方在再婚前的配偶可以办理《光荣证》;

  (五)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再婚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自可以认定为独生子女父母,其与前配偶办理的原《光荣证》继续有效,对于因离婚无原《光荣证》的一方可以单方换领《光荣证》;再婚前未办理的,可以单方名义办理《光荣证》;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请办理《光荣证》,再婚前已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一方原《光荣证》继续有效,再婚前未办理的,可以与现配偶同时办理;

  (七)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只有一个子女的其他条件的。

  本条中规定的收养子女,不包括残疾儿、孤儿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及儿童。

  第十条 申请领取《光荣证》的,应当填写《光荣证》申领表,经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村(居)委员会初步确认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一)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

  (二)子女的出生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号码。

  (三)特殊情形需要提供其他材料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若非本省机构出具的,办理机关应该留存该材料的复印件。

  第十六条 取得《光荣证》的人员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奖励待遇时,应当出示《光荣证》:

  (一)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退休补助费等奖励待遇;

  (二)享受增加的计划生育产假和护理假;

  (三)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

  (四)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

  (五)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政府给予照顾;

  (六)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父母享受的奖励待遇和救助;

  (七)需要《光荣证》证明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独生子女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都需要的材料: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

  其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补办独生子女证在哪个部门办理的相关知识,补办独生子女证到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去补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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