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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证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0 15:01:06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房屋预售的时候,一般都是可以去先去申请,接着交纳定金等等。那么房屋预售证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房屋预售的时候,一般都是可以去先去申请,接着交纳定金等等。那么房屋预售证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预售证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预售合同编号在哪

  (一)合同编码是条形码,是房地产交易中心用扫描枪用的。

  (二)房产合同编号只能在房管部门内部的联网中才能查到,即只有内部工作人员才能查到。一般的房产网是查不到的。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二)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三)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四)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五)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六)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七)保修责任;

  (八)乙方使用权限;

  (九)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十)违约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三、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之内核发预售许可证或者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开发商即可以推出预售广告并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践中,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人与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三)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

  预售合同签订后,预售人应当将预售合同交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按照《民法典》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办理预告登记。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其他必要材料。此外,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交付建成商品房并移转产权。

  在预售的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商将通知购房人与其签订“房屋交接书”,并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最后,双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预售证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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