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逆向行驶怎么回事?
导读:
在道路上驾驶汽车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交通规则的,因此逆行行为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那么违章逆向行驶怎么回事?逆向行驶怎么处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法规对于车辆逆行严格限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车辆一律按照靠右行驶的习惯。那么违章逆向行驶怎么回事?所谓违章逆向行驶,就是车辆不按照路面表示的箭头方向行驶,而采取逆行的方向。车辆逆行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逆行车辆要负全责。
“逆行”是“逆向行驶”的简称。要确定是否逆向行驶,首先要明确一个国家的道路通行方向的选择。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因此在一般意义上如果通行道路的机动车在道路左侧通行,而与一般车流相逆,就是逆行。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二)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
(三)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车辆逆行的扣分标准为: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逆行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第一种方法: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
(一)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
(二)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方法: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
(一)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二)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第三种方法: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同时,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章逆向行驶怎么回事?的相关知识,车辆逆行是比较危险的驾驶行为,轻则会引起交通阻塞,重则会引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