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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有异议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2-04 08:42:50 人浏览

导读:

执行是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一个环节,在执行前,当事人有可能会对执行的标的或者其他方面产生疑惑,这时候就可以提起执行异议。那么您知道执行裁定有异议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执行是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一个环节,在执行前,当事人有可能会对执行的标的或者其他方面产生疑惑,这时候就可以提起执行异议。那么您知道执行裁定有异议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执行裁定有异议要怎么办

  对法院强制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执行异议后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吗

  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三、执行异议多长时间出裁定

  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当事人、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如果原执行文书确有错误,应撤销原裁判,按法定程序给予纠正。执行异议没有理由的,应当驳回案外人的异议,恢复执行程序。

  法院要对异议进行审查,十五日内做出裁定,异议成立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执行裁定的异议只能执行标的的相关人提出,当发现法院对自己的财产错误处分时,我们都可以提起异议,要求法院重新审核。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执行裁定有异议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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