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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怎样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0 04:33:09 人浏览

导读:

房屋是人们安居乐业的地方,当你有个土豪朋友想要送一套房子给你,但我们又害怕他会随时要回房子自己又没有地方住了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就可以签订房屋赠与合同。那么房屋赠与合同怎样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是人们安居乐业的地方,当你有个土豪朋友想要送一套房子给你,但我们又害怕他会随时要回房子自己又没有地方住了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就可以签订房屋赠与合同。那么房屋赠与合同怎样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

  订立房屋赠与合同时,首先应该写明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信息,以及双方的关系。其次约定合同中的一些必要条款。

  (一)房屋赠与的目的

  受赠人因为没有能力独自提供购房费用,而且赠房人只有独子,为了以后受赠人更加美好的生活和更好的工作,可以更好对赠房人尽到该有赡养义务,赠房人决定独资将本房屋购买,而且义务条款一并赠与受赠人。赠房人在赠与的财产上有权利转移而且有权撤销赠与在该赠与财产分割之前。

  (二)受赠人的权利有哪些

  1、 对于受赠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赠与人以及受赠人及其妻子和儿女有权享用;

  2、对于受赠房屋的出让权和转卖权,受赠人以及妻子和儿女并没有资格和权力。而且受赠人夫妻财产分割时并无权将该受赠房屋分割,更不可以抵押或变卖该受赠房屋;

  3、 对于任何该受赠房屋的费用,受赠人不需要向赠与人缴纳;

  4、 对于该受赠房屋今后的所有费用,都在受赠人接受之后,全部自己承担;

  5、 对于该受赠房屋的装修以及其他的合理改装,受赠人都有权力享用;

  6、对于赠房人的赡养义务,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

  7、对于赠房人逝世这种情况,可将该受赠房屋当作为遗产并且被受赠人单独继承。

  (三)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

  赠房人的赠与可以在受赠人发生下列几种情况下进行撤销:

  1、受赠人发生严重损害、伤害赠房人以及近亲属的情况;

  2、对于赠房人的赡养义务,受赠人并不履行,并且发生对赠房人有虐待,殴打,辱骂等行为的;

  3、发生对于赠房合同规定的义务,受赠人并不履行的情况;

  4、发生受赠人财产分割了该受赠房屋的现象,或者受赠人抵押或者变卖、分割该受赠房屋作为私人财产;

  5、当受赠人具有某些违法行为或者违反了赠房合同所约定的行为,从而导致赠房人受伤或者医院治疗甚至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的,赠房人的直接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6、对于赠房人的医疗费用以及赡养费用,受赠人拒不承担;

  (四)变更合同责任怎么承担

  在合同的期限之内,若发生了其他特殊情况,无论哪一方需要变更合同的,变更一方都应该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两方在书面通知发出的十天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益。在双方都未签署书面文件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变更合同,对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点:允许合同的转让的情形

  在任何一方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均属无效。除非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经得双方都同意。

  本赠房合同由赠房人和受赠人自愿申请,并由某某某、某某某进行见证,均为自愿签订。本赠房合同一式三份,由赠房人和受赠人以及见证人各执一份。该赠房合同不允许有任何涂抹,否则均属无效。假若双方发生纠纷,可起诉违约方在签订合同管辖地。

  最后由受赠人和赠与人双方签字盖章,并填写合同签订地点以及时间。

  二、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1、转租;

  2、出借;

  3、抵押;

  4、拆解;

  5、转让。

  三、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房屋赠与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这些条款可以有利于日后纠纷的解决。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赠与合同怎样写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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