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程合同
导读:
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在我国是非常多的一类工程,进行建设项目的施工时,施工方与建设方就需要签订建设合同,以便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预防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什么是工程合同?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是工程合同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作“业主”。
此外,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即成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即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
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往往会因种种原因出现各种问题,使得工程承包单位蒙受不应有的损失。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常见的问题主要有
(一)因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合同签订后才发现合同中缺少一些必不可少的法律条款;合同虽已签字但不具备法律效力,使得因履行合同造成损失或发生经济纠纷后承包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订合同有些条款因考虑不周,含糊不清,难以分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合同的条款之间、不同的合同文件之间的规定和要求相互矛盾或不相一致。
(三)合同双方对同一合同的有关条款理解各异,而合同中未能做具体解释,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或争议,以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四)合同条款漏洞太多,对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未作充分估计,因而亦未能相应研究考虑一些补救的条款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规定。
(五)合同一方在合同实施中才发现合同的某些条款对自己极为不利,隐藏着极大的风险,或过于苛刻,使工程合同无法履行。
(一)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二)勘察人的勘察范围、进度、质量。
(三)建设单位必须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
(四)勘察成果的进度及资料份数。
(五)勘察费取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六)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条款。
(七)双方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鉴定事项及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是工程合同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我国在进行建设工程处理过程当中,合同也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在进行建设工程的时候,可以根据承包人的一些经济活动以及签订合同的内容来进行了解,接下来法律会在小编为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时间:2010-04-19来源:中国人大网作者:刘维娜点击:次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
根据《合同法》第269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委托他人进行工程建设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发包人,完成工程建设的一方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