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导读:
在我们生活中也有一些作家等职位。然而,著作权对他们来说就显得比较重要了。那么大家又知道关于著作权有哪些内容。那么著作权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详细介绍一下有关著作权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作品完成之日。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著作权是作品完成之日开始享有。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金的范围是500元到50万元不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以向国家版权保护中心或地方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
其实,著作权从作品完成之日开始计算的。著作权也是自己本身的一种权利。我们要学习法律,好好运用自己的知识是去维护自身的权益 。这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著作权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相关法律。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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