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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债务人的破产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9 09:1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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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公司破产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破产之后就要确定定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了,对于破产的财产也是需要进行明确规定的,因为都要来进行偿还债务,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界定债务人的破产财产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知道公司破产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破产之后就要确定定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了,对于破产的财产也是需要进行明确规定的,因为都要来进行偿还债务,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界定债务人的破产财产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界定债务人的破产财产

  债务人的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破产财产认定如下: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四)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二、公司破产的前提是什么

  公司宣布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三、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破产财产分配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分配: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通常以货币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其他财产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负责提出。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界定债务人的破产财产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都是属于破产财产的,都是要用来偿还公司所有债务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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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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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财产与债权性质不同。破产财产涉及实际资产的清算、评估与分配,需依法进行。破产债权则需债权人申报、法院确认,后参与分配。具体操作包括债权申报、法院审核、分配方案制定等。
  • 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的区别为: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的区别有:主体不同,破产财产的主体是破产企业,而破产债权的主体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破产财产是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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