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16岁未满18周岁的工人犯法吗
导读:
1.在中国法律框架下,用人单位聘用16岁但未满18周岁的工人并不构成非法雇佣童工。这是因为童工的定义是指从事劳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被称为未成年工,不属于童工范畴。因此,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合法聘用这部分未成年工的。
童工与未成年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童工是指从事劳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则是指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2.在中国法律中,两者的界限是明确的。任何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童工都是非法的,但使用未成年工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明确区分童工与未成年工,确保自己的用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虽然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聘用未成年工,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对未成年工予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这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以及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护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未成年工在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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