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期间是否可以设定担保
导读:
对于我国企业在处理破产程序过程当中,我们是需要根据法定程序设立担保,同时对于我国的担保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它有哪些相关标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期间是否可以设定担保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民法典对破产重整期间能否为他人提供担保没有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如果是营业需要的,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一)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
2、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
3、债权人申请对债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
(三)出资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法律规定暂停担保权的行使是为了给企业重整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避免因对担保财产行使权利而影响到企业的挽救和生产经营。限制担保权行使不是为了单纯的阻止担保权人的权利,不是要剥夺他的权利,所以我们在分析某一项担保权,在重整程序中可否继续行使的时候,就必须要根据立法本意判断。一方面,我们要看担保财产对企业的重整有没有意义,也就是说企业重整用不用这项财产。如果在企业重整时根本用不到这项担保财产,对它的担保权的暂停行使就显然不符合立法本意。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对担保权的基本保障,也就是不能仅仅因为企业重整就违法的去侵害担保权人的权利,所以《企业破产法》才规定在特定的法定情况下担保权人可以请求恢复担保权的行使。在重整程序中,担保权暂停行使,仅仅是从程序角度也就是从权利行使的时间上对担保权人的权利做了一定的限制,它并不影响到担保权人的实体权利,也就是担保权人就特定财产所享有的物权担保和优先受偿权在重整程序中是不受影响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期间是否可以设定担保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企业在处理破产期间,重组期间的债权债务也是可以根据实际程序以及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公司能一帆风顺,但有的公司即将面临破产,公司在破产之后可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以清算公司的资产。有的人不知道有担保的财产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那么有担
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那么申请破产债务是否可以免除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
什么是质押担保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那么质押担保期间有什么规定?接下来法律快
游戏倒闭之后一般是会赔偿玩家的,但具体的赔偿方案由游戏公司自行进行决定。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以下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包、委托交易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别人的财产。2、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3、保险金、赔偿金等代位物。4、
公司进行清算需要股东的同意,但仅需要全体股东中具有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因本法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股东可以申请公司清算的情形包括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申请主体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清算中的法人同样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在注销之前其法人资格始终处于存续的状态。《民法典》规定,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产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