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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受赠的现金需要交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5 16:46:3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平时生活中或者工作中,可能会有收到现金的情况,如果是属于馈赠的话,那么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受赠的现金需要交税吗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在平时生活中或者工作中,可能会有收到现金的情况,如果是属于馈赠的话,那么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受赠的现金需要交税吗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受赠的现金需要交税吗

  个人接受的现金赠与属于法律上的偶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税率是2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接受的国家赠予等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如下:可以直接到税务局的个税窗口进行申报或者是在当地地税局官网进行申报;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我们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

  (一)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二)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三)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四)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五)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六)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七)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八)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个人受赠的现金需要交税吗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个人所收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因此是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百分之二十。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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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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