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配偶子女父母怎么分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会在意外事故中死亡,一般在交通事故或者工伤事故中都会涉及到死亡赔偿金,那么你知道赔偿款配偶子女父母怎么分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分出被抚养人的份额,然后将剩余款项由配偶、子女、父母予以均分。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应根据权利人与死者关系远近及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并且考虑各自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进行分配。法院会综合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身份关系、共同生活的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来进行合理分配。
赔偿金,如果是属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情况下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赔偿款配偶子女父母怎么分的相关内容,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不能进行分割。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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