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导读:
强制清算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也就是公司因违法行为被相关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在我国法律对于强制清算的条件是有一定限制的,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提起强制清算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解散。
(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三)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四)公司未提出异议。
到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的案件一般都是股东之间矛盾分歧意见大,因此,案件到法院,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清算组成员的制定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通常公司强制清算的程序如下:
(一)要在成立清算组之前,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
(二)确定清算组的成员。在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前提下,确定清算组的成员;
(三)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的事情。成立清算组后的一个星期内,清算组要把公司清算司法介入等事情,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给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和开户银行,跟国有资产有关的,还要通知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四)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在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好后,清算组需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定出清算方案,并报法院进行确认。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提起强制清算必须要符合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成立清算组故意拖延清算等等行为。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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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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