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破产程序后能否另诉保证人
导读:
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就会开始对债务进行清算,同时也包括人员和财务的管理,在公司建立之初,保证人与债务人约定,对主合同债务进行担保,那么进入破产程序后能否另诉保证人?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保人是起诉不了担保人的。通常情况下担保人是共同对被担保人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担保人之间是不能起诉的。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发的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一)债务人请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二)债务人企业亏损的书面说明;
(三)债务人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四)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债务人企业审计后作出的审计报告,以证明该企业已资不抵债;
(五)企业至破产申请日止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列明财产名称、规格、处所和价值等)、无形财产情况(商标权、专利权及对外许可使用的情况和其他知识产权并附相关证书);
(六)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独资企业、子公司、股票、债券等),已注销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
(七)企业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情况,并列明至破产申请日的帐户余额;
(八)企业资产抵押情况,包括企业为他人担保或抵押,以及他人尉企业担保或抵押的情况;
(九)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破产债权数额、债权发生日期和催讨偿还情况;
(十)企业债务情况表(内容同上);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和财产保全的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进入破产程序后能否另诉保证人的相关内容,保证人在法律上也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所以一定要慎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快车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