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文件
导读: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备受关注的,很多人在购买房子之后,往往发现房子存在很多质量问题,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文件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质量,落实工程出现缺陷时的维修责任。国务院公布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规定了:
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含义以及对缺陷的定义。质量保证金指的是承包人跟发包人的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保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保证缺陷工程的维修。同时约定了发包方跟承包方可以约定缺陷责任期,但是最长不超过两年。
2.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包人必须在合同中写清楚保证金,预留、返还等的内容,明确保证金预留的比例,返还的方式,利息等等。
3.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建设工程项目是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保证金的方式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去执行。
4.如果是其他项目的话,保证金可以预留给发包方。如果是社会投资项目的,保证金,可以交给第三方金融机构代为保管。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发包人不能收取保证金的情况:
1.工程竣工之前,如果承包人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能再要求承包人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承包人如果是采用其他保证方式来进行担保的,发包人也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3.合同中有约定保证金预留方式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能超过工程价款的3%。
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
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文件的相关内容,在工程修建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应当引起注意。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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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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