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往往是需要竣工验收的,针对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验收,那么你知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验收备案表;2.备案目录;3.工程概况;4.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6.整改通知书;7.整改完成报告书;8.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11.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分两步:
建筑管理验收
1、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完工后,编写专题报告。
2、市规划局申请建筑管理验收。
3、市规划局现场踏勘。
4、现场验线。
5、符合要求。
6、发出“建筑管理合格证”。
建筑工程验收
1、建筑工程全面竣工后,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编写竣工验收总结。
2、整理好施工记录等技术资料。
3、向所在地安全质量监督站申请验收,同时告知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的相关内容,验收人员对竣工工程的验收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事项来进行相关的检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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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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