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骨折几级伤残
导读:
现在社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越来越多了,很多时候会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如果导致骨折的,那么在出院后是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然后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骨折几级伤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可能属于以下等级:
1、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2、九级: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
3、八级: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4、六级: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交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让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介绍信。按介绍信上的鉴定机构去鉴定,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
2、自行联系鉴定机构。一般的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但是自行鉴定的可信度较低,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骨折几级伤残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骨折的伤残等级具体还要看实际伤情决定的,因为每个人骨折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