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是怎么回事
导读:
拆迁是这个时代常有的事情,随着新楼盘数量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面临着拆迁的情况。在拆迁的时候我们会接收到公告,这样才可以让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这个地方。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拆迁公告,也不知道拆迁公告是怎么回事?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给我们介绍下。
城市房屋拆迁公告,是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所批 准颁发给城市房屋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城 市房屋拆迁人、城市房屋被拆迁范围、城市房屋拆迁期限等 法定事项,向城市房屋被拆迁人公开宣布、广而告之的法律 文件。
房屋拆迁公告是城市房屋拆迁的重要程序之一,房屋拆 迁管理部门之所以要公布房屋拆迁公告,主要是因为:一是, 房屋拆迁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需要保障老百姓的知情 权,并使其做好准备。
二是,拆迁公告发布后,广大被拆迁人 和群众了解拆迁的具体情况后,能够更配合拆迁人的工作, 有利于拆迁工作的更好进行。三是,拆迁公告发布后,处于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承租人可以有较为充足的时间与出租人 进行协商。
房屋拆迁公告必须通过合理方式进行公告。一般情况下,如果拆迁的规模比较小,那么可以通过在拆迁区域张贴 的方式进行;如果拆迁规模较大,那么应当通过电视台或者 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告;对于一些居住地址已经变更 的被拆迁人,应当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使其对公告内容有一 个详细的了解。以保证被拆迁人可以及时将房间内的财物 搬出,并处理有关事宜。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号)第(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 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第一:“……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自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部分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失效,并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二)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三)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
(四)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五)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拆迁公告是怎么回事的介绍。虽然拆迁公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作为被征收的对象,最好还是详细的了解下拆迁的相关事情,这样才可以有效的维护我们的权益。如果想要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法律快车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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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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