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
导读:
我们在平时看新闻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一些安全事故发生,可能听的最多的就是一些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其实对于这类事故都是有等级划分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如何处罚,依据安全事故的等级而定,如果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一个等级造成的伤害程度都不一样。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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