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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还需要过户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5 10:11:42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办理离婚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往往房产证上都是双方的名字,但也会存在只写一方名字的情况,那么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还需要过户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办理离婚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往往房产证上都是双方的名字,但也会存在只写一方名字的情况,那么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还需要过户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还需要过户吗

  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的,但如果该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是男方个人买的,登记的也只有男方名字,那么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二、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后不要过户吗

  需要。

  虽然说房子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是婚后共有财产,但是如果不做变更,那就依然是共有财产,离婚后就是个人所有,性质不一样了。

  (一)如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影响到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产生影响。因为合同生效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无效条件,合同的签订是否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四)对善意购买第三人权益的保护

  1、买方有理由相信出卖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买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关于买方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合同解除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利。

  三、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看实际出资情况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还需要过户吗的相关内容,是否需要过户要看离婚时双方是怎么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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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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