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代持协议法律效力
导读:
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那么上市公司代持协议法律效力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有的公司有一个内部的《公司章程》,将代持情况进行了确认,那么“股份代持协议”应该是有效的。如果没有类似《公司章程》的,那么光有“股份代持协议”是不够的,应该还要有股份转让协议,并经其他股东认可,那么按隐名股东的司法解释,应该也是有效的。
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只要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股权代持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是有效的。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股权代持协议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股权代持协议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公证,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代持股权的风险如下:1、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比如:代持股权的比例并非一成不变,公司未来的增资扩股将导致股权比例的稀释,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3、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很可能出现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比如:名义股东不向实际投资人转交资产收益,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协商),擅自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4、名义股东的风险;比如:当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在承诺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而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5、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当然,如果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各司其职,良好合作,以上风险也是都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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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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