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破产法 > 破产清算 > 破产申请 > 员工能否加入企业破产程序

员工能否加入企业破产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1:58:44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经债权人申请可以进入破产程序。那么员工能否加入企业破产程序?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破产程序只能是债权人申请,员工不可以。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让我们带着问题一起看下去吧。

  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经债权人申请可以进入破产程序。那么员工能否加入企业破产程序?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破产程序只能是债权人申请,员工不可以。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让我们带着问题一起看下去吧。

  一、员工能否加入企业破产程序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债务人指破产企业本身,而债权人是指企业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什么是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程序。在西方和其他一些国家中,债务人既不能以其现有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又不能达成和解结束债务关系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使所有债权人平均受偿,而免除其余无法清偿的债务,称为破产(见破产法)。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员工能否加入企业破产程序的详细解答,从以上内容可知员工不可以加入企业破产程序,但如果员工具有债权人身份的,可以加入。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