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出租要合同吗
导读:
产权人在进行车位出租过程当中,一般情况下面是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是需要签订相关合同的,对于一些租凭合同是需要超过6个月进行一些强制要求,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车库出租要合同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1、租车位不一定需要签合同,只有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会被强制要求签署租赁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车位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 本停车位位置
本停车位位于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地下 停车位。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肪同意于年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 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小写RMB元)。该租赁费0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 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1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o甲方/乙方承担,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房屋租赁合同因合同无效而请求赔偿损失的,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来处理。这就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请求赔偿损失,法院应该支持的三种损失: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但租赁合同无效的,如果没有构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造成的损失。比方说,承租人租了房子,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当时是同意装饰装修,但装饰装修物没有构成附和,也就是没有与租赁房屋构成一体不可拆除,是可以拆除的,那么拆除就是一种损失,应当赔偿。如果已经构成附和,已经与租赁房屋这种不动产构成一体,无法拆除或者拆除必然影响不动产价值的,出租人不同意利用,还得拆除。这个拆除造成的损失也是一种损失,必须赔偿。
2、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于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这个损失也是损失,是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扩建,租赁合同无效或者有效而终止履行,双方当事人对扩建费用没有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当事人双方对扩建费用没有约定,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造成的损失,也是损失,应当赔偿。经过约定,原来也经过批准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车库出租要合同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车位在进行出租过程当中,一般情况下约定的租凭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同时超过20年的部分是无效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订。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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