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机构的选择程序
导读:
在日常的生活中,因为一些琐事会发生民事纠纷,在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有些时候需要涉及到鉴定的问题,这样才可以出示准确的结果。对于鉴定很多人并不是特别了解,今天我们就请来了法律快车小编给我们详细介绍鉴定机构的选择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司法鉴定机关接受委托与受理
(一)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二)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2、司法鉴定的实施
(一)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三)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四)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一)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二)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三)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四)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关键是大家必须要注意申请司法鉴定这件事情最好能够在举证期提出,因为司法鉴定的结论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整场诉讼活动中证据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提供的。相比起司法鉴定的流程,准备司法鉴定必要的材料是很重要的。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
1、起诉时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和再审的案件
3、非诉程序
4、共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并且,简易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而且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适用简易程序。
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
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
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鉴定机构的选择程序的详细介绍。在法院受理了民事案件之后会使用审理程序,如果案件非常清晰,并且没有太大的争议,那么受理完结的时间大概为三个月。如果还有法律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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