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病历分类
导读:
医疗诉讼病历属于一种书证之类的问价,包括了门诊病历以及住院病历,属于一种在医疗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文字、符号以及图表,还有图像以及切片等等资料的总和,那么,医疗诉讼病历分类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1、从内容上说,医疗诉讼病历分两大类: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
(1)客观病历是客观记载患者病情、检查、治疗等情况的资料,主要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及其他病历。
(2)主观病历资料是记录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治疗进行分析、讨论的主观意见的资料,主要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2、从保管形式上说,医疗诉讼病历也分为两类:自行保管的病历资料和医院保管的病历。
(1)患者自行保管的病历是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患者就诊的门(急)诊病历等由患者自行保管,患者有责任妥善保存,使其保持原貌及完整性,不得在病历上涂改、添加等。
如果患者丢失自行保管的病历资料,可能会因为无法证明医院诊疗存在过错而面临败诉。
(2)医院保管的病历是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医疗诉讼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
主观性病历资料不仅可以成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证据,也可能成为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或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患纠纷的凭据。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医疗诉讼病历分类”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医疗诉讼病历分类,从分析可以得知,医疗诉讼病历包括了主观病历以及客观病历等等。除此以外,对于医疗诉讼病历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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