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能否强卖车位
导读:
现在的车位真的是比车的价钱都高,所以很多车主非常不满意,甚至有些物业会强制购买车主购买车位,实际上这样的情况是违法的,这个时候车主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了。那么到底开发商能否强卖车位呢?看看法律快车小编是怎么针对性解答的。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车位”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要依合同的具体情况解释,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的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1、 地下停车位作为商品房产销售时,应当先取得销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本案出售方销售地下停车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应当认定为无效。
2、 小区地下停车位权属的确定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我国《物权法》第 74条对车位的归属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此法条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及地下车位是否属于业主共有的其他场所,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现在车主和开发商总是因为一些车位的问题产生纠纷,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告诉大家,开发商没有权利强卖车位,所以如果您还存在着开发商能否强卖车位的问题,不妨亲自向法律快车的律师了解下。相信经过他们专业的讲述,您一定会更好的明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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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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