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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9 11:08:03 人浏览

导读:

在大部分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需要证人证言,而证人证言对整个案件也会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不过在作证过程中有些时候也会存在着伪证。而作伪证严重的时候将构成伪证罪。那伪证罪如何认定?伪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判多少年?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大部分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需要证人证言,而证人证言对整个案件也会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不过在作证过程中有些时候也会存在着伪证。而作伪证严重的时候将构成伪证罪。那伪证罪如何认定?伪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判多少年?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伪证罪如何认定

  (一)伪证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5)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三)伪证罪与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

  这三种犯罪的行为人,在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后两种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

  (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两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两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后两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二、伪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305条之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即是说,触犯伪证罪,基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处以3到7年的加重刑。

  三、什么是伪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305条的规定,所谓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从《刑法》法律的规定来看,我们可以知道,伪证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刑事诉讼,对于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不属于本罪调整范围。

  2、犯罪主体:在刑事诉讼中的四类人,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这四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不属于这四类人,其他人即便作伪证也无法成为该罪的主体。那么,这四类人具体指的是哪些呢?证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经司法机关的要求或同意,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的人;而鉴定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依法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有无或者真伪的人;记录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或者受委托担任记录职责的人;翻译人,则是指司法机关指定或者聘请为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书面翻译的人员。

  3、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此处的情节应当是有重要关系的。如果所虚假作证的内容是没有重要关系的情节,那么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那么,如何定义“重要关系”?应该是指足以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使轻罪受重罚的情节,或者有罪的人无罪或者重罪的人轻罪等情节。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此种目的,则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可以得知,伪证罪只是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这一点应该特别重视。而要是被确定构成伪证罪的话,按照规定一般情况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就是伪证罪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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