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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征地是可以拒绝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4 15:51:57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公路,不管是高速公路还是那种普通的公路,往往都是需要征收土地的,一般来说,征收土地是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征收土地的,我们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也要遵守相关的土地所有人的意见。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路征地是可以拒绝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建设公路,不管是高速公路还是那种普通的公路,往往都是需要征收土地的,一般来说,征收土地是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征收土地的,我们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也要遵守相关的土地所有人的意见。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路征地是可以拒绝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公路征地是可以拒绝么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是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强制征地,而建高速路是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所以是不能拒绝征地的。

  二、公益事业征地补偿

  一般情况下,公益事业用地是可以划拨供地的,参见《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对比后,如果属于划拨供地的,用地单位需支付的费用为:征地补偿费及地上建迁补偿费后。前述费用为征地拆迁成本,所以,国家是将土地征为国有后无偿提供给用地单位使用,不收取任何增值收益。

  上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进行补偿,也可参考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9倍,安置补助费6倍),亩产值按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旱地每亩1.8万元,水地每亩3万元,菜地每亩4.5万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地补偿方案是如何制定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征地是可以拒绝么的相关知识征,征收土地个过程中,我们要按照相关的赔偿标准来赔偿,这样才能够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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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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