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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起诉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30 08:37:34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道路交通事故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三年。道路交通事故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此类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一般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进行计算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

  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

  1、《出险通知书》

  2、《诊断证明》

  3、《医药费发票》

  4、《误工证明》

  5、《事故证明》

  6、《赔偿执行凭证》

  7、《赔款通知书》

  第四步:领赔偿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这样,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1、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2、评定标准:

  4.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h.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10.2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眼低视力1级;

  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 眼内异物存留;

  f.外伤性白内障;

  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m. 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p.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q. 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r. 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4.10.3 脊柱损伤致:

  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10.4 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4.10.5 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补;

  d.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4.10.6 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 胆囊破裂修补;

  c. 肠系膜损伤修补;

  d. 脾破裂修补;

  e.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f. 膈肌破裂修补。

  4.10.7 盆部损伤致:

  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愈合;

  c. 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d.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 子宫破裂修补;

  f.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 膀胱破裂修补;

  h. 尿道轻度狭窄;

  i.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4.10.8 会阴部损伤致:

  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 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 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e. 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4.10.10 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b.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 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 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起诉期限的全部内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双方没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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