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快车 > 办事指南> 企业办事> 企业注册> 指南详情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提交规范?

2020.03.12166人阅读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很多公司也是越办越大。有很多公司选择设立分公司,扩大自己的经济圈。这个时候就需要提交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通过申请达到分公司的设立的想法。那么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规范是什么样的?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内容。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提交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立即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立即咨询

推荐指南
热门分类排行
养老保险
户口办理
生育
工伤保险
结婚
高温补贴
社保
病假事假
房产税费
企业税务

最新法律咨询

在线律师

16,360人

在线等待为您解答

  • 详细描述问题

  • 律师细致解答

  • 完美解决问题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