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空地成了私家菜园 律师:不能据为己有
导读:
大虞社区绿地菜园内的葱已经开始发芽。
潍坊新闻网4月1日讯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城区福寿东街大虞社区的一些居民也开始了“春耕”,他们将楼下的空地开垦出来,种上葱、茄子等各种蔬菜。3月28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用地属于业主共有,居民不能随意养花、种菜或通过圈地形式转化为个人所有。
3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福寿东街与虞河路交叉路口附近的大虞社区。这是一个城中村改造而成的开放社区,里边基本没有绿化带。在社区东侧的多层楼房前记者看到,两栋楼房之间设有健身器材,与北侧楼房紧挨的楼下就是居民们开采的菜园。
记者看到,北侧楼房自第一单元至三单元窗户下扎起了篱笆,被居民们圈起来,成为一个个小菜园,占去了两栋楼间近四分之一的面积。这些菜园里种着葱、韭菜等。在几个小菜园中间还有一座假山,上边爬满了金银花。
一位从南侧楼走出来的居民告诉记者,这是居民们开采出来的菜园,到了夏天菜园里就会长满菜,有茄子、丝瓜等,经常看见有人在菜园里除草、摘菜。
小区空地变成菜园,一些居民表示可以理解。住在该小区新3号楼的谢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内没有绿化带,健身器材旁的小广场本来要建绿地的,却一直没见绿色,一些居民就自己种上了月季、连翘等花草还能看见点绿色。改种蔬菜以后,夏天这一片都是绿色,看上去还很美观。“小区里种菜的都是些老人,他们闲不住,地又闲着。”谢先生说,种菜的居民们常分些给邻里,也很受欢迎。
也有一些居民说,种菜者自己方便了但破坏了小区环境。“如果你种菜,我也种菜,这还叫小区吗?”小区新1号楼的王女士表示,这是小区的公共空地,种上菜方便了个人,但让小区看上去非常杂乱,影响了小区的形象。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介绍说,在小区公共用地内划出小菜地明显是不符合规定的。“首先,小区绿化率必须达到规划标准;其次,小区用地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财产,个人不可以将其据为己有。”王建华说,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居民不能随意养花、种菜或通过圈地形式转化为个人专有。凡是有碍于业主行使权利的行为都不被允许。任何人从事任何公共活动,都必须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而且将小区绿地圈起建菜园肯定影响小区形象,于情于法都不合理。(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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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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