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你我们怎样才能通过要求我的土地被他人强行占领来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0-04-17 12:51:27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你我们怎样才能通过要求我的土地被他人强行占领来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12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
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2020-04-17 12:25:52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972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九)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此后,该法又经过了三次修改。
  第一次修正: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88年1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做了相应的修改,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些规定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二次修订: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严格保护耕地的需要,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明确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修订后的该法于199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关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是顺应现实客观需要的大好事,从法律制度的源头上,完善征收与补偿机制,改革土地利益分配制度并将改革成果归由人民共享,实现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一种理性的平衡,无疑是减少征收中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高速发展的必要之策。
2020-04-17 12:29:2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8897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土地如果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是要归还给国家或者集体的。
2020-04-17 12:51:2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2009年6月27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十四号主席令,公布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自
妇女土地权益
人浏览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商业秘密保护期,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一直保密知道商业秘密失去秘密性。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
知识产权
人浏览
村干部擅卖村土地,村民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村干部擅卖村土地,村民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问】我所在村的村民最近发现,村干部用每亩6万元的价钱将地卖给了一间工厂作厂房,以另一块卖给银行的地却卖每亩36万元。请问村土地谁才有权出卖?村民可不可以民法通
农村房地
人浏览
被征地农民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被征地农民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是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口号之一。那么,被征地农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被征地农民享
征地补偿方案
人浏览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用地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一)征用水浇地、稻田、园地、人工草地,按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补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咋办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咋办
村委不给土地确权一般是要先进行协商解决的,若是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通过向当地乡级所在的党委、农工办、政办等主管部门举
争议解决
人浏览
严格审批制度,控制土地的合理使用。《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您们的合法权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这块山地经生产队分配给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或恢复原状。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工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
人浏览
遭受家庭暴力人的,原告首先要起草好起诉状,准备好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法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婚姻家庭
人浏览
遇到骗婚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会支持,所以需要先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先分居两年再去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孩子不能跟父母断绝法律关系,法律并不承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无论是因为父母离婚或其他原因都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法律上也不会改变。法律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原则的问题,下面进行简单介绍如下:(1)如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也没有双方共同出资的情况下,原则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由登记一方所有。离婚时,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具体的要等法院通知,是否有小孩和财产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已经起诉了吗,在什么地方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