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一岁以上的女儿,我在结婚前有个孩子,我不想和他一起去,我没有结婚证。
更新时间:2020-03-18 15:28:3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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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一岁以上的女儿,我在结婚前有个孩子,我不想和他一起去,我没有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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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首先这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不用办理各种手续,也不用去法院,但孩子抚养的问题有争议,可以去法院起诉。男女双方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院对孩子由谁抚养是根据男女双方的各自的情况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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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8 15: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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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领结婚证是否构成重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国界定犯罪的法律是刑法(典)。
其他法律,无权界定什么是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我国刑法承认事实婚姻,实务界通常以是否共同生育孩子为界定标准。
但是,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婚姻必须登记。
其他法律,无权界定什么是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我国刑法承认事实婚姻,实务界通常以是否共同生育孩子为界定标准。
但是,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婚姻必须登记。
2020-03-18 15: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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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等法律规定:
(1)符合法定年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1、《婚姻法》第三条第2款明文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3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1)符合法定年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1、《婚姻法》第三条第2款明文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3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020-03-18 15: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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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020-03-18 15: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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