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房子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有没有权利得到动迁补偿款。

更新时间:2020-04-15 14:31:0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父亲有房子在农村,现在要动迁了,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房子的叔叔建造的,请问我父亲有没有权利得到动迁补偿款。谢谢我父亲有房子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有没有权利得到动迁补偿款。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011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房子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使用权限。但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限已经届满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020-04-15 14:06:0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12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
《办法》规定的无其他住房的六种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六种人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2020-04-15 14:07:23
继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666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村宅基地产生的土地纠纷通常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宅基地归属等纠纷。比如,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的问题。那么,农村房子怎样买卖合法?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
不能卖给非农户口人员。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一文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2020-04-15 14:28:4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8059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购买自建房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2020-04-15 14:31:0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孙子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力吗
孙子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力吗
一般情况下,孙子不可能通过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的财产。但特殊情况下,孙子具有继承权。第一种情况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儿子先
继承
次播放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归属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归属
大家都知道农民对于宅基地是没有所有权的,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集体所有,所以农民只对土地上的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因为政府在加强农村发展,所以近几年来总有征收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
人浏览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私房动迁哪部分算遗产
私房动迁哪部分算遗产
私房动迁私作价补偿款,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的部分可以算遗产,遗产继承是平均分配,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
人浏览
家庭内部问题,都是亲人,建议协商解决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继承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继承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
继承
人浏览
夫妻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一、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二、原告户籍在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进行买卖,其风险是没有办法能够完全避免的,只能是掌握一些信息进行提前预防风险或把风险尽量降低:1、卖方不配合或联系不上: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签定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
继承
人浏览
城市户口一般是指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律师解答】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您好!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卖房宅基地归谁
农村卖房宅基地归谁
在农村卖房后,宅基地仍然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是不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分户后还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分户后还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继承权是法定的,与是否分户没有关系。如果宅基地上有房产的,分户后子女都可以继承的;如果只有宅基地,子女就不能继承。宅基地
继承
人浏览
什么情况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收回
什么情况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收回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拆迁分房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宅基地本身不能赠与,因为宅基地本身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得赠与。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如果赠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