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重庆市工作,随后工作中了两年,自身买来一套房屋,随后如今据说把房屋假如出让出来,还必须交纳房地产税,我觉得请问一下这一房地产税是务必要交纳的吗?重庆房产税计算方式是如何的呢?期望刑事辩护律师可
更新时间:2020-04-14 23:21: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以前在重庆市工作,随后工作中了两年,自身买来一套房屋,随后如今据说把房屋假如出让出来,还必须交纳房地产税,我觉得请问一下这一房地产税是务必要交纳的吗?重庆房产税计算方式是如何的呢?期望刑事辩护律师可以跟我说一下,感谢。我以前在重庆市工作,随后工作中了两年,自身买来一套房屋,随后如今据说把房屋假如出让出来,还必须交纳房地产税,我觉得请问一下这一房地产税是务必要交纳的吗?重庆房产税计算方式是如何的呢?期望刑事辩护律师可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9399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2013,
一、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2013
1、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 (应税住房建筑面积-免税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纳税额
2、免税面积的计算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由应税住房的纳税人和与其共同户籍的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 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如果第一套应税住房不足100平方米,第二套应税住房不能继续享受抵扣其不足100平方米的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本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3、单价及税率的计算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 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和新购高档住房在以后年度纳税或产权转让时,其计税交易价和税率不变,仍按首次确定的计税交易价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转让后,仍属征税对象的,根据新的交易价确定税率并计算应纳税额。
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一、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2013
1、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 (应税住房建筑面积-免税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纳税额
2、免税面积的计算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由应税住房的纳税人和与其共同户籍的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 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如果第一套应税住房不足100平方米,第二套应税住房不能继续享受抵扣其不足100平方米的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本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3、单价及税率的计算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 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和新购高档住房在以后年度纳税或产权转让时,其计税交易价和税率不变,仍按首次确定的计税交易价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转让后,仍属征税对象的,根据新的交易价确定税率并计算应纳税额。
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2020-04-14 22:53:43
咨询我
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7424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2020-04-14 22:59:09
咨询我
已帮助1474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由此可知,是否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应否缴纳房产税的必要前提,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就应按有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由此可知,是否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应否缴纳房产税的必要前提,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就应按有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2020-04-14 23:21:0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用?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按3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10元平方米。2.登记费:普通二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产税的用途应该让公众知晓
据《新京报》报道,日前,重庆市地税局发布通告称,10月1日到10月31日,将对重庆主城区符合要求的3400多套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继在国内首
房产税
人浏览
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此税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买卖合同没有具体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费。无法起诉,如果有约定,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产转让中的契税契税的定义: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转让,房产转让中的契税,房产转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此税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税(买方支付)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现行房产税政策规定,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在实际的房产租赁中,一些出租人往往采取给予一定期限免收租金的优惠来招揽承租人。而房产免收租金期间如何征收房产税,各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