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于村里,村里说,建造生态村是一小笔钱和水果地给了很少,但在村里站在楼里,却不告诉我该说什么。

更新时间:2020-03-06 11:39:1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家属于村里,村里说,建造生态村是一小笔钱和水果地给了很少,但在村里站在楼里,却不告诉我该说什么。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492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国草原承包面积
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
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
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需要说明两点:  
(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020-03-06 11:17:3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3331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是指当事人双方因房屋产权归属等问题发生争议而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给予确认的案件。对确认房屋产权案件,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提供证明自己对争议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据材料,如房屋产权证书、建房许可证、继承或赠书、买卖文书、过户证明等。
(2)提供房屋是个人所有,还是共有的证明材料。
(3)提供交纳房产税等权利人自己履行产权人权利和义务的证明材料。
(4)提供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管理情况的证明材料。
(5)说明争议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有无被没收、改造、挤占等证明材料。
(6)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2020-03-06 11:22:1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892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故村民在取得新宅基地之后,不应继续占有原宅基地,必须及时退交村委会,由村委会依照村庄规划方案另行安排。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020-03-06 11:39:1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超市摔伤的赔偿标准
在超市摔伤的赔偿标准
在超市摔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死亡的,还有
损害赔偿
次播放
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或者证明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人不还钱能否向保证人要钱
债务人不还钱能否向保证人要钱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向保证人要钱。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存在不履行债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例如:车牌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车牌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车牌可以通过对XX车辆的车牌号查询找到该车的归属地,罗列他的违规操作,提高车辆驾驶员的道德意识。车牌号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赁房屋被卖后是否有权继续承租
租赁房屋被卖后是否有权继续承租
租赁房屋被卖后,承租人有权继续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并且出租人出卖房屋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不同意拆迁补偿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征收决定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村集体土地可以抵债吗
村集体土地可以抵债吗
村集体土地可以抵债,但只能抵押使用权。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
房产纠纷
人浏览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宅基地使用权不同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因而在一般情况下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的收回。只要农民家庭成员延续作为集体成员,即使该户只剩一个人是集体成员该户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区公共停车位属于谁
小区公共停车位属于谁
小区公共停车位的归属: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谁
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谁
在住宅小区内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房子拆迁多一个户口不会多一套房。按拆迁面积补偿,和户口无关。1、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只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唐家岭,蚁族的驿站
唐家岭,蚁族的驿站
[导读]从北京北四环向北,坐公交要倒两趟车,花上一个多小时,就可以到达唐家岭———这个北京五环以外、与昌平接壤的小村落。每天清早出门,入夜才回,与村里人没多少联
物权动态
人浏览
不受法律保护。。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国家明令禁止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土地。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合法吗
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合法吗
只要企业租用农民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并且是通过相应规定程序取得的,那么就是合法的。注意: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房屋买卖确权流程: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督察组:个别地方政府认为房价不高
督察组:个别地方政府认为房价不高
楼市督察组回京,回京后督察组回应称:个别地方政府认为房价不高。这次督察发现的最大问题是,个别地方政府不认为房价偏高。据悉,针对此次调研的情况,各督察组正在起草相
房地产动态
人浏览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