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商量一下,2016年1月20日向朋友作出了保证。 偿还日期约为一年的是2017年1月20日。 这张借阅单上有我的保证签字。 我想问一下我的保修期是否已经过了,需要付保修责任吗?
更新时间:2020-03-04 05:08:31人浏览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商量一下,2016年1月20日向朋友作出了保证。 偿还日期约为一年的是2017年1月20日。 这张借阅单上有我的保证签字。 我想问一下我的保修期是否已经过了,需要付保修责任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5377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证件?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020-03-04 04:53:28
咨询我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6001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其保证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如果约定了保证责任到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则保证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以下是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020-03-04 04:57:15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2774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可以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担保人一般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是一并要求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是一并要求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0-03-04 05:08:3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抵押担保过程中的欠条,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法的,都有法律效力。一、借据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被告拒绝接受传票的,可以由法院依法通过其他的途径送达传票。(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证件?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条到期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能报警。只能到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条诉讼时效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借钱打借条,不是打欠条。二,借款担保人不是开玩笑的,担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借款人到期不还或无力偿还,担保人要负责偿还借款,然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2009年:谁在买房?
●上周,楼市重现开盘售罄盛况,在产品、品牌和市场信心的综合影响下,抑制已久的刚性需求集中释放。●与此同时,回暖趋势蔓延至大户型,伴随低价热销的规律,换房需求"蠢
买房攻略
人浏览
2011年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至20日
导读: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司法考试公告已经由司法部于2011年6月1日发布,法律教育网第一时间根据司法部司法考试公告整理发布2011年
司法考试资讯
人浏览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借条当事人讨债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一、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大家彼此都是通过诚信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