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两年一直出外质量,人体又不太好,又沒技术性,想农田重新承揽,但上年村下达土地承包证,农田不详尽,又没了很多快农田,而掉的农田被别人站去,我要去找村领导干部,有人说这仅仅做个模样,要我不必说真的,

更新时间:2020-03-13 06:25:2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这两年一直出外质量,人体又不太好,又沒技术性,想农田重新承揽,但上年村下达土地承包证,农田不详尽,又没了很多快农田,而掉的农田被别人站去,我要去找村领导干部,有人说这仅仅做个模样,要我不必说真的,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77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2020-03-13 06:07:1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30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国草原承包面积
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
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
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需要说明两点:  
(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020-03-13 06:10:0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7652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相关工程必须有资质的企业才能承包的,则个人承包的合同是无效的。常见的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2020-03-13 06:25:2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征收补偿给用由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承包工程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可以收集证人证言等证据,及时到工程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诉讼解决,对工程款有争议的可以按照实际工作量同评估出工程造价数额。判决生效后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土地确权
什么是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一、如果是出让方,最主要是注意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条件及时间点,和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可靠性;二、如果是受让方,需要关注的内容比较多,最主要的几点如下:1、要确保收购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继承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继承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
继承
人浏览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流转吗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流转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建设用地一般不可以流转,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相关工程必须有资质的企业才能承包的,则个人承包的合同是无效的。常见的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产证丢了如何补办,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二是申请补办手续。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的过程如下: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物联网,船舶业的星星之火
物联网,船舶业的星星之火
当前,国际海事组织(IMO)越来越重视一个船舶新概念E-navigation,即通过电子方式在船上和岸上收集、综合、显示海事信息,以增强船舶到泊位的全程航行能力
海事海商动态
人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双方虽然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和《征地协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Yes,you can
Yes,you can
我相信每个人在回顾自己的司考之路时都会唏嘘感慨的,不管他是失败或是成功。我亦然!但在唏嘘之余我想说的是,不管你专业是法律还是其它,不管你是本科还是硕士,只要你用
司考经验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复耕补偿标准
土地复耕补偿标准
土地复垦义务人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负责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
房产纠纷
次播放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合法吗
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合法吗
只要企业租用农民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并且是通过相应规定程序取得的,那么就是合法的。注意: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个人出售房屋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个人出售房屋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个人出售住宅房屋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但是出售商业房产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征收后闲置了怎么办
土地征收后闲置了怎么办
应无偿收回原土地使用者耕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征地补偿
人浏览
一、国家规定宅基地的补偿费是多少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