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子已经十几年了,和卖房子的人签约,卖房子的人说不盖房子,说没有土地使用权,只有她有土地使用权。 我该怎么办呢

更新时间:2020-02-25 01:37:2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买房子已经十几年了,和卖房子的人签约,卖房子的人说不盖房子,说没有土地使用权,只有她有土地使用权。 我该怎么办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441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房子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使用权限。但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限已经届满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020-02-25 01:12:00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70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所享有的权利,房屋产权是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拥有的权利。
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上建造房屋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合二为一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土地上的房屋相应的要一同转移;房屋转移的,土地使用权也相应一并转移。
2020-02-25 01:20:1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9012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部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晓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建造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确认:
  
(1)如果其他共用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其他宅基地,房屋应按宅基地使用权的面积分割或折价归并。
  
(2)如果其他共用人已丧失本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还有其他房屋的,房屋则应归并建房者所有,建房者根据占用他人宅基地的面积支付相应赔偿款。这样处理,主要是考虑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社会保障功能。
  宅基地使用权人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的房产纠纷,因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时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如果他人有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则应先责令他人限期取得审批机关批准。对取得批准的,可依据具体情况对房屋或是分割,或是归并;未取得批准的,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应将房屋归并宅基地使用人所有,宅基地使用人支付相应对价。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后产生房屋产权纠纷的,一般应责令房屋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该使用权人支付相应对价。这属于民法理论中添付中附和的表现形式。所谓附合,是指一所有人的物附着于或结合于他人的物之上而形成新的财产,非经拆毁新形成的物不能将两者分开或需消耗巨资才能将两者分开。房屋与土地的附合实际上是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在我国,房屋的建造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并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后颁布的物权法中均没有不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形应比照适用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规定,即“房随地走”。
2020-02-25 01:37:2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吗?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永久的吗?
今天我们来说一说关于农村永久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农村的土地是不是永久年限的,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都是土地公有制制度,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属于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部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晓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建造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确认:(1)如果其他共用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其他宅基地,房屋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确权几年更改一次
土地确权几年更改一次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土地确权几年更改一次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土地只需要确权一次,具体年限可以询问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土地
房产纠纷
人浏览
部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晓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建造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确认:(1)如果其他共用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其他宅基地,房屋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赁的房子未到期,房东把房子卖了,我该怎么办?
租赁的房子未到期,房东把房子卖了,我该怎么办?
问:租期本来为一年,可房东却在我们租房4个月的时候提出他想将房子卖掉。我觉的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因为当时在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就明确提出,在租期未满,房
租赁合同知识
人浏览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宅基地上建房能出售吗
宅基地上建房能出售吗
宅基地上建房是不能出售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将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在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土地被征收,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其附属设施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目前国家政策性要求,被征地农民要纳入社保范围,湖南大部分地区也已经执行改政策。但因各地经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宅基地本身不能赠与,因为宅基地本身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得赠与。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如果赠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的申请工作流程1.划拨用地申请: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向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划拨申请。申请说明用地单位、建设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届满的收回2、国家有权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3、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4、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你好,自己的是否有承包合同或土地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答: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可以无偿收回该宗土地及其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的;(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从国家手中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相应地,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亦一般不能将该划拨土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开发商有土地使用权吗
开发商有土地使用权吗
根据我国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开发商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其从事商品房开发最根本的条件。对于国有土地来说,取得的方式无非是两种,其一是通过政府划拨方式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工业土地闲置会被收回吗
工业土地闲置会被收回吗
工业用地闲置满两年的,有可能会被收回。根据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报经有批准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以上海的无偿收回为例:上海市规划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征收签字人不在了协议有效吗
土地征收签字人不在了协议有效吗
1、如果没有签字,则无效。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
征地补偿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