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上门服务的,我跟他有一个闺女,他不管不顾家,也无论小孩子,现在我又怀了孕,腹部这一小宝宝并不是他的,想要知道我跟他离异,房

更新时间:2020-02-25 13:05:4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丈夫是上门服务的,我跟他有一个闺女,他不管不顾家,也无论小孩子,现在我又怀了孕,腹部这一小宝宝并不是他的,想要知道我跟他离异,房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771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020-02-25 12:37:32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811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2020-02-25 12:45:2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5452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若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房产分割: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2020-02-25 13:05:4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为了我的父母,让我再死一次!
为了我的父母,让我再死一次!
我一直把自己当成公主,编织着自己的幸福。爸爸是教师,而我小时候是个十分不争气的疯丫头,所有的人普遍认为老师的小孩应该都会十分会读书,而我却是十分不会读书中的一个
司考经验
人浏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结婚女方有孩子了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结婚女方有孩子了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结婚后,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孩子了,起诉离婚的,孩子一般是归女方。但是,如果孩子出生后,出现法律规定的孩子可随父亲生
离婚
人浏览
总统制,议会制及其他
总统制,议会制及其他
宪法论文
人浏览
我笨,所以我成功!
我笨,所以我成功!
很多朋友,都问我为何能够成功?我每次都回答说:因为我笨呀!朋友们听了,都感到莫名其妙。今天,我就来跟大家讲一讲其中的奥秘。当大家都在卖高价时,我却在低价倾销。于
招商引资经验
人浏览
协议离婚的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离婚孩子的监护权一般给谁
父母离婚孩子的监护权一般给谁
父母离婚孩子的监护权仍然属于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是法定的,父母离婚改变的是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视父
离婚
人浏览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新农合和职工医保有什么不同
新农合和职工医保有什么不同
新农合主要保障农村居民,筹资方式简单,保障范围有限;职工医保覆盖城镇职工,筹资复杂但保障更全面。两者在筹资方式和保障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
农村合作医疗
人浏览
刑满释放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吗
刑满释放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吗
刑满释放人员在未就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劳动教养后失业人员同样享有失业待遇。对于50-54岁女性职工,政策也有特殊规定保障其权益。
失业保险
人浏览
积极应诉,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欠款人不是你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少一个车牌上路扣几分
少一个车牌上路扣几分
少一个车牌上路会被视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具体扣分情况根据严重程度而定。遮挡车牌将罚款并记12分,伪造、变造车牌更是违法行为。遵守车牌规定,确保交通安全。
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人浏览
如果人民法院拖着不立案,但是符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催告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相邻权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相邻权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相邻权纠纷适用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并非所有请求权都受限制,如排除妨害等物权请求权不受影响。超过时效将丧失胜诉权,但实体权利仍存在。
相邻关系纠纷
人浏览
可以申请异地补办申请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担保人的配偶名下财产通常不能被执行,除非夫妻双方共同担保。本文详细解读了担保人配偶财产的执行条件及保证人与担保人的区别,帮助你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配偶权
人浏览
做伤情鉴定需要的费用一般在400元到1000元左右。具体的金额根据各省物价局根据当地标准进行计算。河北省职工因工伤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600元;职工非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因一方赌博离婚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何分担
因一方赌博离婚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何分担
因一方赌博离婚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要如何分担?赌博导致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考虑赌博方的过错;出轨不直接影响财产分割,但严重情形可能导致少分财产。
共有财产
人浏览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3、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