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农村承包土地权和经营权是儿子,但是儿子死了,现在家长是媳妇,婆婆和媳妇没有分开,但婆婆不正常,现在是女婿要村长拿我们的承包土地钱,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2-21 09:45: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农村承包土地权和经营权是儿子,但是儿子死了,现在家长是媳妇,婆婆和媳妇没有分开,但婆婆不正常,现在是女婿要村长拿我们的承包土地钱,我该怎么办?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7505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在农村分户,要求得是家庭关系,想单独生活并且满足条件,可以申请。众所周知,在农村生活在一起的,是被视为一户的。只有诸如子女结婚,分开居住,可以申请分户。

具体的分户办理流程建议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了解。

2020-02-21 09:25:26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250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2020-02-21 09:28:4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7709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人转移户籍到城市的,转为非农业户籍,当事人需要将承包土地交回发包的村委会,不能继续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20-02-21 09:45:0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公送房给儿媳,竟遭儿子反对?
公公送房给儿媳,竟遭儿子反对?
公婆送房给儿媳,未料儿子知道后竟强烈反对,这是何故?赠与协议已签订,合同成立,是否有效力?欲知详情,请看下文。原来老李的妻子去世多年,儿媳进门后,在生活上把老李
效力待定的合同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有继承权吗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有继承权吗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没有继承权,但是可以办理变更手续,而宅基地的房子,儿子有继承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
继承
人浏览
在农村分户,要求得是家庭关系,想单独生活并且满足条件,可以申请。众所周知,在农村生活在一起的,是被视为一户的。只有诸如子女结婚,分开居住,可以申请分户。具体的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开荒地30多年了怎么确权
开荒地30多年了怎么确权
开荒地30多年了,当事人需要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进行确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给女婿的钱,岳母能要回吗?
借给女婿的钱,岳母能要回吗?
案情肖倩大学毕业后从江西来到北京发展,进入一家企业做销售工作。肖倩工作努力,很快就成了业务骨干。2008年肖倩与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小伙吴保国相识,不久两人就结了婚
夫妻债务
人浏览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涉及宅基地和承包地。二者都是以户为单位,属于共同共有,只能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继承法规定的财产也不包括宅基地和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儿媳:公婆可探望孙女吗? 
离婚儿媳:公婆可探望孙女吗? 
家住光华东街的钱女士因前公婆私自去学校探望孙女一事,双方发生争执。钱女士表示,既然她已经离婚了,公公婆婆就不应该再去探望她的孩子,打扰她本已平静的生活。据钱女士
探望权
人浏览
可以继承的前提就是土地是属于老人的,或者是老人占有一定份额的。2.在我国,遗产继承方式主要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其他的还有遗赠等。(1)遗嘱继承。主要是尊重老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孩子是我的,打也是天经地义?
孩子是我的,打也是天经地义?
俗话说:不打不成才。在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时,家长们尤其是父亲,总喜欢动手打孩子,以为这样孩子就会乖乖听话。棍棒教育的观念经常会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今年3月11日
抚养权
人浏览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儿子不孝,可以把遗产都给孙子吗?
儿子不孝,可以把遗产都给孙子吗?
儿子不孝,可以把遗产都给孙子吗?可以。孙子是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他有权利得到爷爷的遗产。但当事人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儿子没有先于父母死亡的情况下,如果父母
遗产分配
人浏览
1、比父母先过世的子女如果有子女的情况下,他们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他们的配偶没有继承权;2、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有继承权吗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有继承权吗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继承
人浏览
宅基地怎么继承?
宅基地怎么继承?
宅基地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方式继承。1、非农村集体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继承房屋。2、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子
继承
次播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8.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前夫的儿子有继承权吗
前夫的儿子有继承权吗
前夫的儿子依法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是当事人在离婚后又再婚,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则要看是否与现任丈夫有抚养关系,如果有抚养
婚姻家庭
次播放
通常五保户的土地是要收归集体的,但是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要尊重五保户的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