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加班工资,是属于综合计时工作制合同,但是两种合同公司都没有报行政部门审批,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20-03-14 14:17:18人浏览
问题描述:
7天7夜不间断上班180个小时,休息一个星期再7天7夜不间断上班180个小时,轮休,每月累计工时为360个小时,未支付加班工资,与公司签的合同为不定时工作制合同,但我们岗位不适合不定时工作制,是属于综合计时工作制合同,但是两种合同公司都没有报行政部门审批,合同有效吗?未支付加班工资,是属于综合计时工作制合同,但是两种合同公司都没有报行政部门审批,合同有效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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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谈判流程是怎样的?
1、谈判前的准备
制定谈判计划
收集信息,了解对手情况
2、确定谈判目标
3、谈判中
谈判要掌握由一般条件到主要条件的顺序谈判。
把握谈判主动权,洞察对方谈话内容,寻找机会,顺势而为。
谈判言语谨慎,考虑周全再出口。
谈判过程中要把双方共同合作的利益给对方讲明,吸引对方愿意与你合作。
进行初次谈判结束时一定约定下次谈判时间,进行2次谈判。
2020-03-14 13: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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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也叫无定时工时制,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
它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020-03-14 14: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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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如何赔偿?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2020-03-14 1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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