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的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的,现在我们必须重新与分公司签订合同,请问在总公司集体合同中的承诺到期时是否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20-02-20 08:42:0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原来的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的,现在我们必须重新与分公司签订合同,请问在总公司集体合同中的承诺到期时是否有法律效力。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76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作为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2020-02-20 08:29:1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566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一、合同签订之前的要约是指什么
1、要约的概念及其必要条件。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这一特定的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人还是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便他必须是在客观上可以确定的人。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与之建立合同关系。
(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没有承诺的对象,也不可能有承诺法律效果的产生。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社会发出的要约,如悬赏广告。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相对人所接受,关键是拟订立的合同对其亦有利。因此,要约除须表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愿望以外,还须表明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在合同实务中,应该注意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指行为人邀请他人向其提出要约。要约引诱不是合同订立的必要程序,因而不具有法律意义,即对行为人不具法律约束力。虽然要约邀请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订立合同,但它本身不是要约而是邀请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由此而发的要约,须经发出要约邀请的一方表示承诺,合同才能成立。可见,要约邀请确切地说,仅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实际生活中,拍卖公告、招标、寄送商品目录及价目表、广告等,都是较为常见的要约邀请。
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函件。究竟以什么形式作出,应根据法律规定或具体合同而定。法律规定某种要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依照法律规定;无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视具体合同自由选择要约形式。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从理论上说,要约的效力包括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和对受要约的拘束力两个方面。但在事实上,要约通常对于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和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只是在法律上取得承诺的权利,并不因此承担必须承诺的义务。要约的拘束力,一般是指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要约人不得随意改变要约的内容,更不得随意撤回要约。否则,由此而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赔偿的责任。但是,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要约对要约人不再具有拘束力: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5)要约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作为法人的要约人被撤销的。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要约人撤回要约,应当向对方发出通知。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或同时到达对方的,撤回生效。撤回通知按照通常情形可以先期到达或者同时到达对方,因途中障碍而迟到的,收到人应当于收到撤回通知时立即将迟到的情形通知对方;未立即通知对方的,视为撤回通知未迟到。迟到的撤回通知无效。要约也是可以撤销的。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承诺是指什么
1、承诺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必人备如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有相对人思表示,因此,承诺非受要约人作出不可。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受要约人,通常是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承诺与受要约人的承诺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所谓“合理期限内”是指:要约确定承诺期限的,所确定的期限内即为合理期限;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内即为合理期限。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者,则是一种新的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2、承诺的形式。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即要约以什么形式作出,承诺也应以什么形式作出。承诺的形式还应注意三个问题:
(1)对于以对话形式作出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一般应即时作出,过后承诺的,要约人有权拒绝。
(2)依法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其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3)除有特别规定或约定外,沉默不能视为承诺的形式。
3、承诺的生效时间和承诺撤回。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在我国,承诺生效时间按《合同法》的规定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020-02-20 08:31:3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38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当认可,但一方不继续履行的,他方也无权强制对方履行,可视为无定期合同,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关系。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02-20 08:42:0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何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何
分公司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总公司给予的经营范围。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与
合同效力纠纷
人浏览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只是总公司下面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可能很多人都以为,分公司不过是附属于总公司的,所以它不可以...
设立分公司
人浏览
作为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从2008年9月18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
劳动合同订立
人浏览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还发生合同效力吗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还发生合同效力吗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如果是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涂改的,则该合同还发生合同效力。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但是变更的
合同纠纷
人浏览
由于双方没有签定劳搜索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又极力否认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应的举证便较难实现。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求助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变更注意事项: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对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部分有效力吗
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部分有效力吗
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部分,如果是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是有效力的。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否则会被推定为未
合同纠纷
人浏览
第一,如果承诺书的内容本身与法律法规相抵触,那么即使经过双方签或字盖章那也是无效的。第二,如果内容不违法并且有证据证明单位是强迫你签订的,那么也是无效的,如果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为: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2、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
公司企业
人浏览
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一、抵押合同有效。《物权法》第15条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合同失效的情况较多,根据不同的合同失效情况处理,例如: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下,虽然不存在履行担保义务的问题,但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债权人并非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母公司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
公司企业
人浏览
与公司签了无固定期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与公司签了无固定期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无论其是否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无须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合同没有加盖单位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该合同有效。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公司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做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盖上公章并非合同成立、有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这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公司合同知识
人浏览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