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买的房屋,老公过世,家婆家公干了公正舍弃承继,小孩未满十八岁不可以做舍弃继承公证,我的房屋能卖吗
更新时间:2020-02-24 10:05:4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与老公买的房屋,老公过世,家婆家公干了公正舍弃承继,小孩未满十八岁不可以做舍弃继承公证,我的房屋能卖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901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丈夫去世遗产的分配:
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订立的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遗产分配: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
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父母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
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订立的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遗产分配: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
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父母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
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020-02-24 09:47:50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650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首先要确定是先离婚还是先继承。
如果先离婚,那继承财产肯定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如果是先继承,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如果遗嘱中明确遗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那也不能分割,如果没有的遗嘱或没有明确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如果先离婚,那继承财产肯定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如果是先继承,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如果遗嘱中明确遗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那也不能分割,如果没有的遗嘱或没有明确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2020-02-24 09:54:36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5981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遗嘱需以法定程序、条件进行,否则视为无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由法定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第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第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第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六,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第七,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详情热线咨询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六,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第七,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详情热线咨询
2020-02-24 10:01:39
咨询我
继承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5985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2020-02-24 10:05:4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3,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继承公证所需材料:(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A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丈夫去世遗产的分配: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订立的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遗产分配: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对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提交材料的介绍,并附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格式: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办理遗产继承,必须继承人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取得继承公证书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信用卡纠纷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过户在公证处不可以办理,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一条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
读者疑问:房屋已做公证赠与他人,没有正式过户是否可以反悔?王老先生今年63岁,认一干女儿李小姐23岁,王老先生于2004年在东城区购买了一处房产,产权证上写明由
房产赠与
人浏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赠与女儿房产,公证能否撤销?
父母赠与女儿房产,公证能否撤销?2009-9-23□孟明权肖林1992年9月28日,刘德禄、王淑贤夫妇自愿把坐落在永福县郊区的5间房屋赠送给女儿刘俊英、刘俊华。
房产赠与
人浏览
房产过户公证的费用(一)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