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想在我的商业网络前面建一个临时房子。它在我的土地使用卡的区域。但是开发商不会让它进去的。

更新时间:2020-02-18 07:28:26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想在我的商业网络前面建一个临时房子。它在我的土地使用卡的区域。但是开发商不会让它进去的。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41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购买自建房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2020-02-18 07:17:2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02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2020-02-18 07:23:1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344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使用证证书  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2020-02-18 07:28:2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非耕地建厂房政策
农村非耕地建厂房政策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
房产纠纷
次播放
赠与是房产过户的一种方式,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房产证,所以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赠与手续的,及时签订了赠与协议也是无效的。房产赠与具体流程如下:一、赠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漏水物业不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子漏水物业不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子漏水物业不管不可以不交物业费,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房子漏水物业不管的可以向当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合同
人浏览
你好,你的问题答复如下:地皮是你的,房子不论谁出资盖,产权都应属于你的。因此,若他出资盖厂,则租赁期满后,建厂的补偿问题应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可以永久转让吗
农村土地可以永久转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
房产纠纷
人浏览
网络借贷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网上借贷模式,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一、民间借贷的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至今、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开发商长期不开房产证怎么办?1、向市房管局反映问题,开发商的办证义务。2、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执行。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流转吗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流转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建设用地一般不可以流转,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一般购买房屋后,都要及时办理房产证,只要是按照正常买房流程,一般都能办房产证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②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④没有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吗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卖了宅基地归谁
房子卖了宅基地归谁
宅基地不能单独买卖,也不能独立存在,其属权归房屋所有人。宅基地属于房屋的附属品,当房屋卖给他人后,宅基地一同归属于购买房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以重新申请在宅基地建房为例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可以二次贷款吗
房子可以二次贷款吗
房子可以二次贷款的。个人房屋二次按揭抵押贷款系指已获得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或经银行审批通过个人住房抵押“无交易转按揭”贷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住宅楼首层为居住用途物业,能否改为商业用途?
住宅楼首层为居住用途物业,能否改为商业用途?
住宅楼首层为居住用途物业,若要改为商业用途,可由开发单位或业主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提出申请。若批准同意,则需补办用地规划批准手续,并补交地价。原则上住宅区首层物业
买房攻略
人浏览
在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一项合同义务,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开发商一旦延期办理,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或者到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区公共绿地,业主是否所有
小区公共绿地,业主是否所有
案例:侯某家所在小区绿化非常好,而且假山、喷泉应有尽有。可是从2006年起,开发商就不断占用公共绿地,将之改造为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如今绿化面积已经缩小了近一半。
业主维权指南
人浏览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购买自建房有哪些法律风险?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常见的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