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与一个比我大20岁的男生我们是二婚他有2个闺女假如他沒有立遗嘱如果有一天没有了我可以分得他的资产吗
更新时间:2020-02-27 20:30:3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我与一个比我大20岁的男生我们是二婚他有2个闺女假如他沒有立遗嘱如果有一天没有了我可以分得他的资产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2362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合法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危急时的口头遗嘱。在这些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不代表必须公证,只要符合要求,自书遗嘱同样有效,且不是必须公证。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2020-02-27 20:07:55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7122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个总原则:宅基地属按户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
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有户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
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
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有户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
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2020-02-27 20:16:09
咨询我
继承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7662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首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次,由于妻子和岳母共同意外死亡,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岳母先进行遗产分割,若岳母的配偶已经死亡且无有双亲在世,且独有一女的,则岳母的个人遗产全由女儿即本案中的妻子继承;之后妻子发生遗产分割,若妻子与丈夫无有子女的,则妻子的遗产及其从岳母方继承的财产由丈夫继承。
因此,本案中还需要分析是否存在其他继承人,若无,则丈夫可继承妻子和岳母的遗产。
因此,本案中还需要分析是否存在其他继承人,若无,则丈夫可继承妻子和岳母的遗产。
2020-02-27 20:30:3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私生子女,一定可以继承财产吗?
私生子女是一种民间称谓,是指出生时父母没有婚姻关系的子女,法律上称其为非婚生子女。在民间,人们提到这个词往往带有轻蔑侮辱的意味,那么,他们在法律上是不是也要被区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同居财产分割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总原则:宅基地属按户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时,儿子究竟跟谁生活由谁来抚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结合司法实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则在离婚时不发生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在婚姻存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首先需要核实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里面有你一半的份额。至于男方的份额是否有你女儿的,需要看男方是否有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是由一个人继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